同力日升:同力日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行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及《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 1 -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 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 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