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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日升:同力日升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 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江苏同力日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 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的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并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1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