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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3年8月1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23年8月17日, 在上述媒体刊登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 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以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 认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