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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得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必 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得科技"、"上市公司"、"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必得科技拟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关于核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5.99 元,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173.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3,793.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9,200.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2 月到 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