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工作的监督作 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一)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 见; (二)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 (四)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