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子园"或"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7),聘请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 荐机构")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承接公司 的持续督导工作。 东方投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二、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一)保荐机构于持续督导期间对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的持 续督导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持续督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持续 | | | 计划。 | 督导工作。 | |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