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有 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柏新材")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条件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未来年度经营情况的判断,不构成任何盈利预测和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 投资者特别关注。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产业政策、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等 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