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十月 关于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问题一 请发行人结合产品市场需求、公司产能规划以及 2022 年 4 月公告的自有资 金投资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在募集说明书中补充披露 2022 年 4 月公告的自有资 金投资建设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性,并完善本次募投项目的相关信息披露。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 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作为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柏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落实 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