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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野马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 号)核准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浙江 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 保荐机构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号 1508 | | 法定代表人 | 刘秋明 |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刘海涛、马涛 | | --- | --- | | 联系方式 | 021-52523200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