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野马申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 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致同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 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一、资质条件 致同所2011年12月22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五层。截止2023年末,致同所拥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 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名。2022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240家,实现收入总额3.02亿元。 项目合伙人:李士龙,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威宁,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