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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中心 1301 电话:0571-83685215 传真:0571-83685215 邮编:311200 致: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浙江野马电池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法律文件以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