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晨光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关于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确定的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以下无正文)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晨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 公司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