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版传媒:龙版传媒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版)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 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