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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泉集团:圣泉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具有提名权的提名人所提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进行选择和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委员会的资料收集与研究、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工作组具体组成由提名委员会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 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