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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泉集团:圣泉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工作是拟定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以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1 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