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集团_7-1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零二三年八月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 心意见落实函之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87 号)(以 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已收悉,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 泉集团"、"发行人"或"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意见 落实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与核查,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 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意见 落实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请予审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说明: 一、如无特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