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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峰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AppoAppo(SH:688007)2023-12-08 11:24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 《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委员辞职、被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少于本工作制度第四条规定 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委员 人数达到本工作制度第四条规定人数以前暂停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 权,由公司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1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