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就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