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微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 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有效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