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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AMECAMEC(SH:688012)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 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 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额外的利益。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