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臣医疗:天臣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关于公司聘任 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变更年度审计机构 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陆志安、范明、金文龙 (以下无正文)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经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