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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臣医疗:天臣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容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陆志安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天臣国际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资金回报。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包含本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