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川智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法人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苏州瀚川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