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云涌科技:云涌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 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