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作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 真阅读有关文件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一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二、关于《调整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的议案》的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