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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医疗: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曹群、徐农合计持有的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天蓬")37.1077%股权和战松涛等 11 名交易对方合 计持有的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还瞻")98.9986% 有限合伙人出资份额,通过子公司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 购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还瞻 1.0014%普通合伙人出资份额, 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水木天蓬 37.1077%股权、上海还瞻 100%出资份额, 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等。就本次交易中尚待履行的报批事项, 上市公司已在《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