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科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 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