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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健 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 第三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