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周茂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04号
经查,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或 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思林杰实际控制人周茂林是广州悦创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州悦创)及其相关子公司的实控人,广州悦创 为公司关联方。2022 年度思林杰与广州悦创及其子公司、周 茂林等发生关联交易合计 712.06 万元,但思林杰未披露上述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 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思林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周茂林未按照《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104 号 关于对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周茂林采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茂林: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