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 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 层、15 层 电话:020-85277000 传真:020-85277002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