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规以及《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 1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 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融资需求,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的,不会对 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