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生物: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竞价结果真实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 果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