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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监事会议事规则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邦彦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组成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 第 1 页 共 7 页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推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 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