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稿)
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零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3〕11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发行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 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 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使用的简称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 释义相同。 请发行人说明:(1)2021 年定增获批后未实施的具体原因,相关影响因 素是否消除,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