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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邝光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曹文明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三、关于指定曹文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皮亚斌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一致。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被聘人邝光华先生、曹文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 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被聘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 原则,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