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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 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等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调动子公司业务团队的积 极性,更好地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聘任曹文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曹文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 识,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曹文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家松、李居平、李奔 2023 年 12 月 7 日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