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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行为,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 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