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盈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 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这是公司根据募投 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 公司发展及资金统筹安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及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