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朗晨光电及城固莱特的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通过本次吸收合并, 有助于优化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和控制经 营风险。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 使用效率,增加收入,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 不会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