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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UK信平 张龙平 曾国安 姜应和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并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因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