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一科技:巨一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 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等待期、任职期限、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分配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 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的核查意见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