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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伦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内容,及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榅平先生、傅以尚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情况的审阅 和了解,我们认为:叶榅平先生、傅以尚先生作为公司第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本次提 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