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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伦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办公 室印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及《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 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 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 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