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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 基础上,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了解了具 体情况,审查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 对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我们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