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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炬 光(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 SÜSS MicroTec SE(SMT) 持有的 SUSS MicroOptic SA(SMO)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可能会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排除会 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说 明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 SMO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 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报批的进展情 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上市公司已在《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核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 SMO 100%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