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安博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审议<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