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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丁: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并结合《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当发生对身份独立性构成影响的情形时,独立董事应当及时通知 公司并进行消除,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本制度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