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3月)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