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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丁:阿拉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金额对公 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亦不会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可行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有必要性,回购方案具 有合理性、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回购方案。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阿拉丁生化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