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瓦股份: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 A 座 25 楼 电话:(+86)(571)85151338 传真:(+86)(571)85151513 网址: http://www.zjlawfirm.com 二〇二三年八月 关 于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023) 浙经法意字第497号 致: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唐满律师、胡竹辰律师(以下统称"本所 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的合 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涉及的资料和文 件进行了审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本所律师同意 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 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 ...